字体:大 中 小    
		护眼
    	关灯
	上一章
	目录
	下一页
	
		  		SK/好叶安拯救未婚夫的前提是  (第1/2页)
    民宿的长廊上,股宗端着茶,两条尾巴在身后轻轻摆荡。    「明天终于要前往帕契村了。距离小生上一次踏上那块土地,差不多过了五百年吧。」    「哼——还真久呢。」    「说起来,安娜小姐和叶少爷上一次见面是什么时候?三年前?」    「两年六个月。」    「哈哈哈。记得真清楚呢。」    股宗朗笑着,抿了口茶。    恐山安娜坐在持有灵身边剥橘子。她垂下眼,看着掌心的橘子,抿了抿唇。    叶......    「......明天,会见到吧。」    ......当年被你救下的自己,也变得足够强大,参加了通灵王大赛。    「那家伙不知道变成什么样子了。」    安娜对成为通灵王一点兴趣也没有,对麻仓好毁灭人类的想法也没有意见。随他喜欢吧,反正自己也很讨厌人类。    但是,唯独叶不行。    ——诶?通灵王大赛?我也会参加没错。不,我对成为通灵王不感兴趣啦,是哥哥拜托我帮忙......啊,不过,成为通灵王的人只会是哥哥,到时候我也和成为通灵王差不多了吧。    叶说。    毕竟我的存在就是为了让哥哥变得更加强大。我的灵魂最终会被哥哥吃掉,哥哥和我的灵魂会融为一体。......什么意思?......大概,我会死吧。    「——」    等回过神的时候,安娜已经打了叶一巴掌。「不许你说这种蠢话」这样向叶强硬地说了,得到叶捂着脸颊不知所措的表情。    安娜......?对不起,我说错什么了吗......?不要哭......    啊。    安娜摸了一下脸颊。湿热的泪水从指尖滑落砸到地上。    即使在这五年间不断地向叶灌输了「你是一个个体,没有谁生来就是为了让另一个人吃掉」、一边打巴掌一边命令「给我清醒一点你这个该死的兄控」,甚至连「你想让你的未婚妻孤独终老吗」这样的暴言都出来了——    叶满脸通红,结结巴巴。    未未未未婚妻?!    没错。如果你没有一出生就被带走,我们现在是未婚夫妇的关系。    叶眼神飘移。    那,那哥哥跟安娜......    恐山安娜沉下脸。声音犹如从地狱爬出来的恶鬼。    叶,你想死吗?    ——还是没什么用。    叶那家伙对哥哥的盲从已经到了无可救药的程度。对方似乎对这里的情况了若指掌,也没有阻止叶持续和他们接触,彷佛在说「不论怎么做都没用,叶只会站在我的身边」。    明明没有见过人,脑中却能勾勒出那个人用着叶的脸笑起来的样子——    叶想做什么都是叶的选择。就算想离开我,变成我的敌人,哥哥我也会在背后支持哦。    从叶口中听到了这样的转述。    我才不会做这种事情......哥哥这么说的时候,我真的很伤心。    叶低声说。    好像要被丢掉了。很可怕。    ——麻仓好那家伙,真的令人非常火大。    安娜阴沉地想。    那个人在控制叶的思想。正常人带孩子不会变成这样吧?把叶教成离不开他的样子,绝对让他很愉快吧?    有机会一定要揍他。    只要是有关哥哥的事情,叶都给予毫无保留地信任,像雏鸟情节一样。哥哥说什么都是正确的,简直脑袋坏掉了。    说起来,当年出门的时候,哥哥对我说了「往下雪的地方走吧」,所以我才会遇到安娜和股宗......嘿嘿,都是托了哥哥的福。安娜是我的第一个朋......未婚妻!股宗是我的第一个朋友!!    大家都是被哥哥拯救了心中的某个部分才聚集在一起的。至于哥哥想做的事情......嗯,这也没办法吧?毕竟人类有点讨厌。    不认同也罢,否定也罢
		
				
上一章
目录
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