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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奋斗七零,我带全村成了先进集体 第334节  (第2/3页)
 就连床头边的桌子上也整整齐齐的排列着几十本的书,这些应该是秦景尧平时经常会看的,因为随手就可以拿到。    整个房间里也挺简单,除了书架,床,桌子,只有一把椅子。    孟骄在椅子里坐下,秦景尧则是坐在床边。    “打开看看,爷爷送你的是什么。”秦景尧也有些好奇,盒子里装的是什么。    孟骄闻言打开盒子,里面躺着的竟然是一对羊脂白玉的手镯。    玉质细腻温润,散发着柔和的光,是让人看一眼就会喜欢上的白月光手镯。    秦景尧轻轻挑了挑眉毛,有些诧异又有些高兴。    爷爷能把这个送给孟骄,可见对她是非常满意的。    他伸出手,从盒子里拿出一只手镯把玩了一下,然后抓起孟骄的左手,轻轻往她手上戴。    孟骄的手很柔软,皮肤也很顺滑,几乎没费什么力气那手镯就套进了她的手腕上。    “你戴上,真好看!”秦景尧低沉的说着。    白嫩的皮肤和手镯的莹白正好交相辉映恰到好处,好像这手镯天生就该戴在这手腕上。    秦景尧眼眸里流转着几丝情愫,一时间舍不得松开她的手,用自己的指腹轻轻揉捏着孟骄的手指。    “这手镯,我小时候见到过,是我奶奶的嫁妆……”    他小时候淘气,还拿出来玩过,差点给摔了。    奶奶发现后拍了他一巴掌,还说这是将来给他娶媳妇用的,要是摔坏就娶不到媳妇了。    等他长大有了喜欢的姑娘,就当传家宝传下去。    怕他再翻出来打碎,奶奶又换了个地方藏起来。    想到这里,秦景尧情不自禁的笑了起来。    轻声的给孟骄讲起他爷爷和奶奶的故事。    这是一个长工与大户人家闺秀的爱情故事。    闺秀不但长得好看,还擅女红,会琴棋书画。    而家里的长工却是个糙汉子,只有一身蛮力气,斗大的字不识一箩筐。    按说两个本不会有交集的人,却因为命运的安排,最后走到了一起。    闺秀的爹娘从小就给她定了一门娃娃亲,对方也是个大户人家的少爷,只等她长大就能嫁人。    可惜那个少爷长大后成了个不学无术的败家子,还沾染上抽大烟的毛病。    家里的田地和铺子被他卖出去不少,都用来买烟土,家也给败掉大半,他爹被气的病入膏肓。    少爷的娘便提议,让闺秀嫁进来给冲喜。    闺秀知道那少爷不是个好的,早就想要退掉这门亲事,可她爹娘却不愿意失信于人,再说聘礼已经收了也不愿意退回去,便将她绑起来硬是塞进轿子里让人抬走。    不幸的是,还没拜完天地,少爷的爹就两腿一蹬咽了气。    这下子,刚进门的闺秀就被婆家扣上克人的名声,从此在婆家的日子一点也不好过。    婆婆整日里变着法的磋磨她不说,败家子少爷更是稍不顺心就对她拳打脚踢非打即骂,当成自己的出气筒。    后来有一次甚至被打的流产,气的婆婆破口大骂她是没用的东西,想让他们家断子绝孙。    闺秀每次跑回娘家,都会被送回来,爹娘告诉她媳妇熬成婆不容易,让她忍一忍,谁家媳妇不是这样熬过来的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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